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

时间:2024-11-03 06:22:50
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[此文共9347字]

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

为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,积极贯彻落实中组部、人事部、教育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教育部下发的《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达到奖优罚劣,优劳优酬,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树立标准意识,加强绩效考核,工作持续改进,以及导向院、系(部)、处(室)分级控制,自主管理,工效酬金向教学一线,向优秀教师倾斜的目标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解放思想,转变观念,加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。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、优化人员结构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,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宗旨,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内部人事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,扩大教学部门分配自主权,充分发挥收分配的激励作用,努力创设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,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1、总额控制、自主分配、民主管理,建立岗位职责明确、结构层次合理的院系二级管理体系。

2、注重实绩、强化考核、实行岗位责任制。按照“按需设岗、择优聘任、责酬一致、严格考核”的要求,使院内津贴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起来,真正做到多劳多得、优劳优酬、工效挂钩。

3、效率优先、兼顾公平,实现整体提高与合理拉开档次相结合,并适当向教学一线倾斜。

4、营造岗位能上能下,待遇能高能低,人才合理配置,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积极性、创造性的良好环境和氛围,实现校内分配制度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
三、实施范围和对象

1、范围:全院教学、科研业务部门、教学辅助部门、党政管理部门和群团组织。

2、对象:上述部门中在编在岗的正式员工(不含试用期、见习期员工和普工)。

学院自主经营、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单位可自行制订方案,经院领导审核、董事会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执行。

四、工资薪酬构成

1、职级工资

按学院制订的标准发放,见附件1。

2、工效酬金

工效酬金计算办法见附件2。

3、专项津贴

专项津贴包括住房、校龄、全勤、班主任津贴、和业务管理干部岗位津贴,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发放标准见附件3。

4、业绩奖励

业绩奖励主要用于奖励青年骨干教师、专业带头人和在教学改革、研究、建设、管理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、获奖等方面的先进。各项奖励由各归口部门出具证明,报人事执行。发放标准见附件4。

5、目标管理奖

目标管理奖按年度评奖,学院每年组织年度目标管理验收,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学院财力情况决定。

五、岗位设置

全院岗位设置按照工作性质不同分为以下四个系列:教师系列、教辅系列、党政管理系列和工人系列,各系列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分层次设置,具体人员的档次及职级工资、工效酬金标准参见附件4。

全院教师编制按14-16学时/周配1人计算(不含系部党政人员),专职学生辅导员按300名学生配1人计算。其他部门的人员编制按设定岗位人数执行。

六、岗位聘任及管理

1、学院成立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院的岗位聘任和工效酬金的实施管理工作;各系部(部门)成立相应的聘任考核小组,负责本系部(部门)岗位聘任和工效酬金的实施管理工作。

2、各级岗位的聘任由本人依据上岗条件和职责任务自愿报名,明确拟完成工作任务的计划、目标。

3、岗位聘任期限为三年,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。

4、如在聘期内晋升职务或取得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,经本人申请可重新聘任(一般进入高一级职务的初始级);如在聘期内改任低一级职务或免职的,必须重新聘任。

5、学院和系部(部门)在聘任前应将被聘人员拟聘任的岗位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。

七、考核

1、各系列上岗人员均须完成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工作任务,每月考核一次。教师、教辅、党政管理人员和工人经考核(中层干部由院领导考核报董事会审批、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考核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)未能完成规定工作要求的,由院领导或所在部门提出工效酬金的扣发办法,视具体情况适当扣除工效酬金的10%-—20%,并将其下一年度的岗位津贴标准下降一档。

八、说明

1、试用期、见习期员工和普工的工资薪酬、津贴、福利不执行本办法。试用期、见习期员工和普工的工资薪酬、津贴、福利在试用期、见习期和工作期内实行工资薪酬、津贴、福利总额包干制度。

2、实行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单位员工不执行本办法,具体工资薪酬、津贴分配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订方案,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。

3、特聘岗位和特殊人才工资薪酬、津贴、福利不执行本办法,由学院提出方案,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。

4、实行住房补贴后,凡在学院安排住宿的教职工按住房等级收取住房租金、水电费和热水费。

住房租金收取标准为:二室一厅300元,二室一厅和四室一厅单间150元。

自来水收费:根据自来水公司价格按实际消耗收取。

电收费:根据电力公司的价格按实际消耗收取。

热水收费:根据热水成本按实际消耗收取。

5、寒、署假休假期间只计发职级工资(寒、署假安排上班除外)。

附件1:

XXXX学院职级工资一览表

档次

职级工资

教师系列

党政管理系列

教辅系列

工人系列

1

3000

教授




正院















2

2900




副院














3

2800




……此处隐藏5190个字……

教学骨干(教研室主任以上教学管理干部、中以上职称、硕研生以上学历、专业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、其他特殊人才)和管理骨干队伍基本稳定。

10

13

实行综合考核末位换岗制(考核、谈话、整改、调岗、淘汰)。

5

三、

物资

管理(10%)

14

物资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,无遗漏。

2

15

物资台帐完善,物资申购、领用程序规范。

2

16

建立并实施生产类和工艺类等实训消耗材料定额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
2

17

建立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使用管理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
2

18

落实办公设备的保管及维护保养责任;无物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。

2

四、

经费

管理(10%)

19

严格并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学院经费预算;合理使用经费。

2

20

预算外项目经过科学论证,预算外经费严格按制度申请审批。

2

21

严格按制度办理经费支出报销。

2

22

制定工效分配管理使用办法,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。审批规范,账目公开。

2

23

办公费、电话费、餐费等实行定额管理。

2

五、

档案

管理(10%)

24

按照档案归档规范和要求,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和制度,设立档案兼职管理员。

2

25

档案资料(重点是教学档案中按照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档案资料的要求)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做到规范、及时、齐全。

6

26

按照档案归档规范和要求,按时按质上交教学、学生、行政、大项活动等档案材料。

2

六、

宣传

工作(10%)

27

建立网页管理制度,落实网页维护更新责任,活动信息即时上传;网页及时更新;上传内容系主任把关,无信息安全事故。

4

28

配合学院大项活动和重要纪念日,定时更新本单位(校园和室内)宣传橱窗、板报。内容正确,形式完美。

2

29

日常接待和对外交往中,宣传、维护学院形象,正确导向师生维护学院声誉,主动纠正师生中有损学院形象的言行。

2

30

积极向校内外媒体(校报、学刊)投稿。

2

注:以上六项内容分别由办公室、人事、物资、财务处、档案、宣传于月末负责考核,考核结果

报人事;当月无法考核的项目按100%计。

附件7

XXXX学院基本工作量有关规定

一、教师

1、教师平均每周基本工作量(原始课时)为: 16节。

2、教学工作量的标准课时单价为20元/节。

3、兼职(课)教师课堂授课自然课时单价按教授70元/节,副教授50元/节,讲师40元/节;课堂授课以外的工作量,课时单价为20元/节。

二、教学管理干部、学生工作和行政人员

1、党政管理人员、学生工作人员任(兼)课不得超过4课时,按0.8折计算教学工作工效酬金。

2、系(部、中心)主任任课不得超过12课时。

3、系(部、中心)副主任任课不得超过14课时。

4、教研室主任一般不超过16课时。

确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超过课时限额的,均须事前按有关规定报批。

附件8

XXXX学院非工效酬金分配范围有关规定

一、各类管理人员享受工效(岗位)酬金后,完成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计算课时工效。

二、教师参加教材编写或有关学术会议,可享受公假,不计算课时工效。

三、教师参加各种教研活动,撰写教学研讨文章,参加系、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、活动、以及规定节数内的听课、参加各种培训等工作在基本工资和工效酬金中已考虑,不再计算工效。

四、教师承担教科研课题研究任务,学院按教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拨给一定的研究经费,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,学院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,不再计算工效。

五、教师教学工效已包含备课、上课、批改作业(实验、实训报告)、课外辅导、平时测验和期终考试命题、监考、评卷、试卷分析、成绩处理等,以上工作不再计算课时。

六、英语和计算机过级考试、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技能等级考试等的监考、阅卷等不参加教学工效酬金的分配,从考试收费中支出。

七、辅导员对所管理的班级(学生)进行的日常管理工作,属于辅导员岗位职责范围的,不另计课时。

八、“两课”教师的课外实践课按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活动计发工效酬金。

九、试用期教职工和见习期教职工不计算非教学工效酬金。

十、凡计发单项奖的工作量原则上不重复计算工效酬金。

附件9

XXXX学院假期和假期计酬规定

附件10

XXXX学院工效考核分配操作办法

一、学院工效考核分配工作小组

组长:分管理人事处长

成员:各单位负责人及考核员,教务处、人事有关工作人员。

主要职责是:

1、审核各系(部)上报的教学工作量,审核非教学工作量(教务处负责)。

2、计算每月的工效酬金;负责工效酬金统计上报(人事负责)。

3、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月工效酬金分配方案,并提出审核意见(组长负责)。

二、各单位工效酬金计核

各单位设立考核管理员(兼职),根据学院工效酬金管理有关规定,核算本部门人员当月的工效酬金。

三、工作进程

序号

日 期

工 作 内 容

1

25日前

各系(部)按有关规定统计本系(部)当月实际教学工作量《教师工作量统计表》,报学院教务处审核。

2

27日前

① 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各系(部)教学工作量《教师工作量统计表》报学院人事;

② 各单位(系、部)完成对本单位人员的工作考核;

③教务处、学生处、人事处完成对各系、部(含正、副主任)的工作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。

3

4日前

各单位完成本部门工效酬金分配《月工效分配表》并报学院人事。

4

8日前

学院工效酬金小组完成对各单位工效酬金分配核算。

5

10日前

学院考核分配小组完成工效酬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并上报董事会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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